广东无人机新政,局部地区一百二十米以内免申报即可飞行
当天的发布会上,公布了《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配套推出了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
《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对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和部分民用运行场景飞行计划的申请与批复流程进行了简化,缩短了飞行计划审批时间。该办法于2018年11月19日开始实施。
其最大特点,是明确除不可随意飞行空域以外,其它区域均可飞行,无需提前申报。具体说,深圳绝大多数地方120米高度以下,航拍器级别无人机都可以飞行。详细说明请查阅规则本身。
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以飞行管理为核心,涵盖空域管理、无人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要素,满足了飞行快捷审批、航迹实时可见、管控快速查证、综合信息发布等需要,形成了军地联动、统一高效、责任落实、协调密切的常态管控格局。
“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是一个军民融合的创新性平台,第一次打通了空军、民航、地方政府的管理系统,实现了连接用户、信息共享、责权明晰、联合监管的管理要求。”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葛晓明说。
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由南部战区空军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圳市政府以及相关军地单位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旨在规范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引导无人机用户合法飞行,确保空防安全、军民航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据悉,从19日起,深圳地区无人机用户可登录网址(www.utmiss.com)进行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平台上线试运行后,将逐步完善扩展技术手段,实现轻、小型无人机的全面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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